縱觀我國產學研合作,如果把它分層次,則共有兩個層面。一個層面是以企業短期需求為目標應用型層面,我國90%以上的產學研都如此,該層面的共同特點是:企業在產品開發中遇到自身解決不了的問題,或將付出較多時間、成本的,企業此時便尋求大學、科研院所或者創新能力活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合作,而且大多以項目、課題為合作模式,項目結束就意味著合作結束。另外一個層面便是以基礎性、前沿創新為目標導向的產學研聯盟,該層面的共同特點是由于主要針對的是企業的長期戰略,所以風險比較高。做一個簡單的比喻,產學研聯盟的研究成果如果比喻成“種子”的話,企業需要的不是“種子”,而是“樹苗”,而種子在發育成樹苗過程中,風險非常大,誰也不可預估,而企業是以利潤為目標的,很難愿意承擔該風險。然而,我國的產學研合作要走得更遠,第二個層面至關重要。
目前,針對前沿技術,一些對前沿創新比較敏感的企業采取把技術中心設在高校里,高校與企業共同出資,風險共擔為主的模式。在模式中,出資以企業為主,雙方共同出人,運行上開始時各自獨立并行,最后慢慢轉為融合運轉,這樣能很好地將高校的學科優勢、科研基礎與企業的經營優勢、市場戰略緊密地結合在一起,通過基礎研究、前期研發,發現并甄別出產業中的關鍵技術,然后進行重點開發,并逐步轉化為企業產業化經營服務。這種模式無論企業和高校都從合作中獲得了自身所需求的。企業從合作后能夠收獲技術儲備,鍛煉并提升了創新能力;高校在合作中則鞏固了學科優勢,拉近科研與產業間的距離。
我們知道,“官、產、學、研、資”是產學研合作不可或缺的五要素。在這幾個因素中,資本起到一個紐帶的作用,因為只有資本才可把產學研各方面鏈接在一起。缺乏資本,產學研合作是沒有用的。因此,在成果轉化中,首先需要把資本引入到產學研合作中來。另一個重要因素便是政府的力量。政府在產學研中的重要地位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親歷親為,關鍵是要做好引導、服務、創造環境等作用上。政府首先要做的便是向導和服務工作。單個企業在整個產業里往往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,這時候就非常需要政府提供宏觀的產業路線的指導,這樣企業就能提高技術研發方向的精準度,有的放矢地開展產學研合作。因此,政府除了需要關注產業技術的路線,編制技術地圖,為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提供向導,還要提供產學研前端的科技和后端的產業的扶持政策。其中后端產業政策非常重要,我國在這方面比起發達國家還有一定距離。政府另外要做的便是營造適合產學研合作的環境,比如說輿論環境、創新氛圍、誠信體系等,這些都是需要政府有所作為的。